摘 要: | 因果关系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普通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所继承的前苏联法学理论对此都非常重视,在200多年里进行了不断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许多不同的学说。本文阐述了因果关系在物理学上产生,进而被上升到哲学层面,又转而影响刑法学的历史进程。探讨了用传统因果关系理论来解释环境犯罪的构成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所遇到的窘境;分析了针对环境犯罪等新型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在犯罪构成上越来越偏离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倾向;得出了刑法学上对因果关系的研究与自然科学对因果关系的研究脱节,没有随着自然科学对因果关系研究的深化而发展,因而已经不适应对许多新型犯罪的解释,实际上被人为地抬高到不恰当的地位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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