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走过了起步、发展的阶段,正在日趋完善。卫生法制工作作为政府行政法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所肩负的任务也日益繁重.为了适应行政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我局于1991年设置了卫生法规处,一手抓卫生立法,一手抓法制监督,双管齐下,加强本市的卫生法制工作。回顾七年来本市的卫生法制工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卫生立法工作为重心,加快地方卫生立法步伐,为本市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奠定基础。第二阶段,以法制监督为重点,规范卫生执法行为,推动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依法管理。第三阶段,积极参与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注重用法律手段解决卫生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卫生事业的改革、管理、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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