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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协议收购适用之影响
作者姓名:关永红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专业
摘    要: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典型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之一是将股本分成等额股份,由无限多的股东分别持有,并贯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基于保持公有制的主导性=股市资金和规模的有限性等因素的考虑,人为地将股份公司的股本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规定国家股、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仅社会公众股可以上市流通,结果造成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平均三分之二的股份沉淀在持有者手中,无法上市自由流通,进一步造就了同股不同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的特殊股份有限公司,正是由于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持有者就想方设法在交易所外把国家股、法人股协议转让出去由此在实践中先出现了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方式,以后我国证券管理机构和《证券法》相继肯定和确认了这一收购方式,本文正是从这一逻辑起点出发,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成因和对协议收购方式适用之影响,揭示协议收购方式存在的必然性、合理性及今后随股权结构变化而可能产生的变化。

关 键 词: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  协议收购  证券法  收购程序  国家股  法人股  国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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