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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报告的个人婚姻子女事项有哪些?
摘    要:为了加强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中央制定了领导干部报告制度,本人表示坚决拥护和执行。请问,领导干部要报告的个人婚姻子女事项都有哪些?——读者 徐明达 答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自情况和职务情况;(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关 键 词:领导干部  子女  婚姻  个人  从业情况  廉政建设  党和政府  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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