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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沙县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
摘    要:正闽政文[2020]5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沙县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请示》(明政文[2019]6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沙县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二、《保护规划》的范围为东至文庙路东溪河岸,西至建国路、兴国寺西侧围墙,北至鹰厦铁路线、兴贤坊南侧道路,南至李纲东路沙溪沿岸,总面积约21.77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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