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山东省司法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司法鉴定活动优化执业环境的意见》(鲁司[2019]84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改革,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意见》对司法鉴定机构选择、鉴定委托受理程序、鉴定材料移交和提取、鉴定费用收取以及鉴定人出庭作证等环节的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强调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办案机关在选择机构、委托受理、检材移交等环节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并统一规范了《司法鉴定委托书》《补充鉴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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