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及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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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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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办发2018]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及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及网络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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