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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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号),已于2018年1月24日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一、我市现行政策是怎样的?市政府于2011年印发《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甬政发2011]77号),现行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价格补贴发放范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扶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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