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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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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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办发2018]7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9日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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