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的立法建议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摘    要:《刑法修正案(十一)》较大幅度增加了新的罪刑条文,同时又对原有个别罪刑条文作了重大的实质修改,进而在立法上增补了不少新的罪名。遵循立法明确性原则,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以及质量,应当及时确定新增的罪名。有鉴于此,根据罪名设置的一般原理,初步认为应当增设16个新罪名。结合相关罪状表述及立法原意,也从学理上拟定了具体的罪名称谓以供参用。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十一)》  罪状  罪名  立法原意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