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环境犯罪不仅是关系到绿色发展的热门议题,也是行政刑法中具有多重维度的值得研究的领域。环境犯罪的认定涉及到环境刑法和环境法两个维度。就环境刑法而言,其中既蕴藏着丰富的刑法信息,又隐含着复杂的行政法信息。以两高于2016年修改后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例,可以发现环境刑法存在层递式参照、高随机选择、大幅度拟制等显著特征;就环境法而言,其存在立法上的整体性缺陷、环保执法上的功能性紊乱、配套规定出台滞后或缺失、法律责任设置不够科学严谨等突出乱象。基于对上述环境刑法的特征与环境法的乱象之间互相交织衍生的法律问题的分析,可以揭示环境犯罪刑行共治之困境与出路。同时,这种研究思路也能对研究其他领域的行政刑法和刑行交织问题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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