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府规制是在弥补市场缺陷的政策基点上,对企业行为和市场结构进行的微观干预,广泛存在于各个国家的产业政策体系之中。我国传统政府规制体系的强行政性、弱法治性,制约了规制激励效能的实现,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扭曲了市场竞争。当前,建设经济生态新体系,寻求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时代要求在客观上呼唤着我国政府规制治理体系要向市场化、法治化方向逐渐完善。2016年全面推开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旨在塑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从政策出台的源头消除引致规制实施不公平的诱因,为政府规制治理体系的构建注入了新动力。在公平竞争审查视野下进行政府规制治理体系的完善,将有助于通过外部规制制度环境的优化,促进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提高内部治理水平,进而增强产业的国内以及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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