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刑法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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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高位且已经严重扭曲,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严峻考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会挑战传统家庭伦理、加剧社会管理风险、恶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增大犯罪率。现有行政性惩处调查取证难度大、处罚标准高,利益剥夺与资格取缔作用有限。"标本兼治、治标为主"治理模式的确定,迫切要求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进行刑法应对。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进行刑法应对,在入罪模式上应取"立新"而弃"破旧",在入罪技术上应取"性别鉴定行为的犯罪化"而弃"导致终止妊娠之性别鉴定行为的犯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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