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截止到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陆续收到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青海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寄来的1994年工作要点。现综述如下:15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一致指出,1994年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一年,人大工作要继续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力争在加快地方经济立法步伐,强化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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