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纠纷终了结——旌德县人大监督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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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利民
,吕能发
,黄文婧.八年纠纷终了结——旌德县人大监督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纪实[J].江淮法治,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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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利民 吕能发 黄文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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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旌德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备受当地关注的旌德县黄山精制石英粉厂债务纠纷案,在历时8年后于近日执行完毕。报结案件末执结2003年4月,陈隆德等人来到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反映,县法院旌执字(1999)80号民事裁决书至今并未真正执行,他们在行使对石英粉厂的财产所有权时,遭到当地农户的阻拦。内司工委主任戴维荣接诉后, 立即向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俞小平作了汇报。案件早在1999年就已报结,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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