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健全执行罚制度的思考
作者姓名:金川
作者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摘    要:根据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直接作用于执行标的,可将强制执行措施分为直接强制措施与间接强制措施两种,其中间接强制措施又可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法院执行的执行罚是指执行法院对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义务人(债务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其自觉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它应包括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简称行政罚),二是执行刑事罚(简称刑事罚)。当前我国民事执行理论中没有执行罚的概念,但有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