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探究——以福建厦门市某区为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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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国水.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探究——以福建厦门市某区为样本[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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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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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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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从法律上明确肯定了社区矫正制度,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从此有了法律依据。目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已基本纳入社区矫正,随着非监禁刑监管方式的变化,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从社区矫正工作的角度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对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和谐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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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矫正 重新犯罪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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