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产权式商铺业主能否要求自主经营
作者姓名:曹慧
作者单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要点】产权式商铺是由国外引进我国的一种新型商业地产销售模式,其核心理念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购买产权式商铺的业主享有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业主之间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商场内分割出售的商铺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完整的、全面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商铺业主要求自主经营的权利应当予以保障。【案情】

关 键 词:产权式商铺  共有权  商业地产  建筑物区分所有  物权客体  装修标准  买卖合同  设备标准  经营性用房  委托经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