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暴力致球员死亡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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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阿健,紫阳.中国首例“暴力致球员死亡案”始末[J].法庭内外,2006(10):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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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阿健 紫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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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6月15日,备受中国足球界关注的足球运动员刘备惨死案终于得以宣判。在足球场上,以暴力手段致刘备死亡的犯罪嫌疑人陈铭,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37.27万余元。
这是中国足球史上首例以暴力致球员死亡案。此案的判决正处于世界杯期间,因而在中国足球界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震荡”,从而也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那么,犯罪嫌疑人为何要致对方球员于死地,两人之间到底有何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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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足球 暴力手段 死亡案 球员 首例 犯罪嫌疑人 足球运动员 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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