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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越权行政行为的种类问题
作者姓名:陈自忠
摘    要:从行政法理上讲,每当成立一个国家行政机关时,都要以法律形式确定它的职权范围,因此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又称为法定的职权范围。通俗地说,就是用法律、法规给这一行政机关的职权划一个权力圈,至于这个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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