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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中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
作者姓名:周桂萍  刘超
作者单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社区矫正在中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中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提出街道和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工作,2000年开始推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社区矫正”真正作为一个名词在国家官方语境下提及.是在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中,按照当时的通知要求,社区矫正工作最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比较发达的六个省市进行试点。

关 键 词:社区矫正工作  角色定位  检察机关  社区建设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社区矫正”  九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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