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刑到无罪——沈阳市的一桩错案及其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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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俊国
,道纯.从死刑到无罪——沈阳市的一桩错案及其教训[J].瞭望,198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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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俊国 道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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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学术办公室工程师赵恒东,曾以“贪污罪”被认定应判死刑。后经有关部门反复调查,确认被告人赵恒东无罪,于1987年1月23日宣布无罪释放。这个历时一年有余、轰动沈阳的所谓“赵恒东贪污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有罪还是无罪 两年前,赵恒东等人得知,近年来全国各地进口约有10余万台微型计算机,而随机进来的资料既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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