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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刍议
作者姓名:崔更国  苑全耀
作者单位:1.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民事诉讼中,公民或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附带民事诉讼中,规定由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得到赔偿,而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却不予赔偿。但是,由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和为协调不同部门法冲突的需要,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附带民事诉讼  精神损害  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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