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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
作者姓名:陈柏峰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及其创新机制研究”(22&ZD199)的中期成果;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中全面贯彻中国式现代化理论,这内含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理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体现,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因此,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呈现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应的鲜明特色,它们是基于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是独立自主探索的法治现代化,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法治现代化,是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法治现代化,是推动全面协调发展的法治现代化,是促进和平发展的法治现代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法治神话,创造了新型法治文明样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法治现代化的成功模板和全新选择。

关 键 词: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国情  法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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