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在“大款”手下的高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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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9月初,中央纪委、监察部再次以通报形式,向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徐炳松因为利用职权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8万元。收受他人现金30万元(由检察机关继续侦查,确定性质),中央纪委决定并经党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紧接着,广西人大依法罢免了其政府副主席职务。今年1月22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徐炳松涉嫌受贿一案。徐炳松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走"老乡路线",林老板用"糖弹""钓"上了徐主席1993年下半年,已升任广西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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