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证证据及保全证据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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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凤友. 试论公证证据及保全证据公证[J]. 中国司法, 2004, 0(12): 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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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凤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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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公证处副主任,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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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证据学,浏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著作,有几点突出的印象:一是中外专家学者关于证据的概念,存在共同的缺陷,即重诉讼、轻非诉。在诉讼证据中,又厚刑事、薄民事第二,英美法系的证据学一般以当事人主义为指导,而我国的证据学,带有浓厚的强式职权主义的烙印。第三,有关公证证据的理论几乎是空白。保全证据公证是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公证处的14项①基本业务之一。20多年来,该项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涉及的领域以及所发挥的作用,所产生的影响,都为公证证据理论的研究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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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学 保全证据公证 刑事 民事 诉讼证据 英美法系 职权主义 存在 一般 印象 |
On the Notarization of Notarial Evidence and Conserve Evid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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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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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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