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农村建设设领域“村官”职务犯罪预防调查
作者姓名:李妍
作者单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所谓“村官”,主要是指我国行政村级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计、出纳以及其他被选举的人员。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足经济领域的犯罪正在日益增多,一些“村官”在金钱的诱惑下逐步丧失党性、腐化堕落,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笔者通过对近年来宝坻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村官”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其特点、原因,进而探讨有效预防措施,提出预防对策,以期更有效地惩防犯罪。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职务犯罪预防  “村官”  农村基层组织  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经济领域  工作人员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