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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与取证合法性审查
作者姓名:毕惜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侦查学院,北京,100038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2015年课题
摘    要:2010年原足协主席谢亚龙因涉嫌操纵足球比赛收受贿赂犯罪被依法逮捕。2012年4月24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院审理期间,辩方称谢在调查取证阶段遭受刑讯逼供,并提出排除非法证据。辩方还具体描述了被告人遭到暴力取证的情节,如办案人员用电棍塞进谢的嘴里并电击其心脏等,并对谢亚龙作无罪辩护。控方向法庭提交了办案人员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经审理,法院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提谢亚龙被刑讯逼供的意见未予采信。〔1〕2010年10月22日,武汉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龙小乐受贿案一审在湖北荆州中院开庭。在庭审中,龙小乐翻供并指责办案人员对其有打耳光、疲劳审讯等行为,审讯时间日均超过了二十小时,最长的超过二十二小时,最短的也超过十七小时。检方称,“虽然审讯时间较长,但并无相关法律对审讯时间做出规定,不存在违法超时审讯的问题。而对于体罚、诱供、欺诈等指证,控方出庭证人均否认”〔2〕。辩方称被告人的供述为非法取得,应予以排除,这一申辩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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