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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一九八三年四月十六日、七月二十二日请示悉。同意你区:一、将南宁地区的邕宁、武鸣两县划归南宁市管辖。二、将柳州地区的柳江、柳城两县划归柳州市管辖。三、将桂林地区的临桂县划归桂林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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