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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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华腾.试论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对策[J].岭南学刊,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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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华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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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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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7年下半年起,一场来势凶猛的亚洲金融风暴,搅得不少亚洲国家天寒地冻,我国却幸免于难!这得益于我国及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法律对策,当然,还有政治、经济各方面的措施。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给我国极大的启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受益匪浅。其中一条十分宝贵的经验就是:防范和化解风险必须实行“金融法治”,“人治”靠不住。事实上,自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巴林银行事件后,我国对金融风险就有了相当程度的警惕,并加大了用立法规范金融体系和金融行为的力度。1995年,我国的金融立法富有成就,制定的金融法律有:《中国人民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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