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学校历史科的设立1895年清廷在甲午战争中惨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让与”日本。日本窃据台湾后,面对岛内汹涌澎湃的抗日浪潮,日本驻台殖民政府意识到培养亲日新一代的急迫性,而教育无疑是最行之有效的途径。故日本总督府于1898年在台设立“公学校”,招收台湾学童接受初等教育,同时设立“小学校”接收在台的日本学童。“公学校”的课程是专门针对台湾人设计的,和“小学校”以及所谓“内地”(指日本)的学校都有所不同。历史科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学生必修的最基本科目之一,却在“日据”时期台湾的“公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