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村民委员会直选中的治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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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士灵.注意:村民委员会直选中的治安问题[J].人民公安,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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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士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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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10年的经验和教训,于1998年11月4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直选村干部取代了过去乡镇任命村干部的做法,无疑是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个不平凡的跨越。大多数地方充分发扬民主,公开、公正、公平选举,选出了一个好班子,选出了一批新能人,他们必将在党的领导下,肩负起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胜利跨入二十一世纪的历史重任。但由于村委会选举的先天不足,操作过程中的疏漏等诸多原因,不少地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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