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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本位的私主体权利本位问题浅论
引用本文:张斯琦.民法本位的私主体权利本位问题浅论[J].法制与社会,2010(26):296-296.
作者姓名:张斯琦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法学院
摘    要:民法本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研究的内容,这关系着国家执法的合理性。民法本位以民法的立法基点和法律性质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将民事法律规范的作用与职能积极展现出来。全面确立并认识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治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基于此,为了进一步对民法本位深入了解,本文对民法本位的私主体权利本位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关 键 词:民法  私主体权利本位  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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