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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与程序意识
作者姓名:孙莉
摘    要:由于司法是以程序为核心的,又由于司法改革所追求的不只是司法结果的公正,更是司法过程本身的公正,因而,司法改革在实质上是程序的改革。然而,如果支配着程序的设计和运作的程序价值观是有待批判、变革的话,则程序的改革就不只是细节性安排或技术性变化。该文通过对三大诉讼法程序设计的分析,指出程序意识变革的先导性意义,并在目的与手段、权利与权力、法治与人治、共性与个性等关涉程序的一系列关系中,对要变革和塑造的程序价值观作了分析

关 键 词:司法改革  程序改革  程序意识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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