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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竹梅、惠虎诚案为何造成错判
引用本文:王鸿鳞.李竹梅、惠虎诚案为何造成错判[J].人民司法,1988(10).
作者姓名:王鸿鳞
作者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被告人惠虎诚(男,41岁,农民,李竹梅之夫),197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七年。同村农民惠满良借惠虎诚劳改不在家之机,自1981年起,长期与被告李竹梅(女、37岁,农民)通奸。1983年5月惠虎诚刑满释放回家发现后,曾在饭馆请惠满良喝酒,当面要求他改邪归正。李竹梅也托人给惠满良做工作,表示与其不再往来。但惠满良不听劝阻,仍继续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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