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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一审被判死缓
摘    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猛犯受贿罪,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547.9万余元,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关 键 词:上海市普陀区  一审判决  副区长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死缓  剥夺政治权利  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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