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美欧通过扩大安全审查范围、引入反规避措施、对审查标准要素化等措施,强化外资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美欧此举旨在使保护主义政策正当化和法律化,优化监管部门组织机构并提高其审查能力,保障自身战略利益,强化在外资监管上与志同道合国家的合作。美国强化外资安全审查政治动机明显,欧盟则侧重于填补外资审查机制的法律漏洞。为应对美欧相关政策调整的冲击,中国企业应准确评估安全审查制度功能异化风险,在交易安排中纳入安全审查法律风险防控条款,对具有政治驱动性的审查决定寻求法律救济,中国政府则应大力推进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