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条文名称设立之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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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易材.我国刑法条文名称设立之构想[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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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易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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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贵阳,55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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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7年度贵州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资助项目;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贵州省委党校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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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条文的名称是对刑法条文所规定内容的高度概括。给刑法条文设立名称有利于提高刑法典使用的便利性,有利于公民掌握刑法的内容,有利于提高刑法典的威慑力,有利于促使立法机关进一步提高刑法立法质量。刑法条文的名称应当由全国人大设立。具体要求是要能反应刑法条文内容的本质特征,要与上位概念"章"或"节"的名称协调,力求言简意赅和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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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典 刑法条文 刑法条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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