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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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人能否再次提起民事诉讼?编辑同志:胡甲之子胡乙1997年8月19日被被告人胡丙(未满18周岁)杀害致死,次年7月31日,胡丙被判处无期徒刑。胡甲当时作为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因被告缺乏赔偿能力而判被告人胡丙的法定代理人赔偿胡甲2000元。现胡甲认为赔偿太少,并以独生儿子被杀、自己身体有病和原被告法定代理人隐瞒财产、现有赔付能力为由,再次提起民事诉讼。请问法院能否受理?若能受理,则应由原审中级法院受理,还是由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受理?请予解答。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罗少平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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