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弱者 追求实质平等——谈《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实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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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韶华.保护弱者 追求实质平等——谈《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实质[J].人民司法,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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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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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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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7月24日,最高法院公布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表现出很强的现代法治和正当程序观念,而最为明显的是充分体现了保护弱者、追求实质法律平等的精神。实行被告限期举证《规定》第1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该条规定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明确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二是明确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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