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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
摘    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自2004年5月1日起生效施行。这部法律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124条。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规定了行人的优先通行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

关 键 词:《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  执法监督  道路交通  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社会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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