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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伸冤有去处——高检成立刑事申诉厅
引用本文:刘新雷.百姓伸冤有去处——高检成立刑事申诉厅[J].山东人大工作,2000(10).
作者姓名:刘新雷
摘    要:全国检察机关将列出清单对已立案的刑事申诉案件加紧清查办理,并成立了旨在让老百姓伸冤有主、告状有处的机构——刑事申诉检察厅。最高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的标准就是,正确的申诉得到合理解决,办错的案件得到切实纠正,申诉无理的受到教育和息诉。对刑事申诉压案不查,有错不纠,就是违法失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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