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民事案件案由体系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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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士翔
,俞宏武.关于改革民事案件案由体系的思考[J].人民司法,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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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士翔 俞宏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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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改革民事案件案由体系的必要性 民事案件案由是对案件本质的概括,体现着案件的主要法律特征,反映看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的争执。因此,正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对于理顺案件的民事法律关系,准确适用民事法律政策,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行民事案件案由体系和习惯作法的弊端主要在于:第一,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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