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代表反映民意开设“直通快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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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绍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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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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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3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团全体会议上提出,要给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开设"直通快车"。1998年4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快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建议的意见》,它标志着全省开通了快速办理人大代表重要建议的"直通快车"。1998年7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接待和约见人大代表工作暂行办法》。仅3个月,收到全国和省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124件,超过以往一年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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