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本案情]被告人:潘某,男,1976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潘某经朋友张某同意,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亦未取得相关营业资格的情况下,便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擅自招募人员,从事采挖、加工、销售砂石活动,非法经营销售额达16万余元,其间多次受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劝阻,潘某不予理睬,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分歧意见]对本案潘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以下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理由是:潘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市场管理法规,非法采挖、经营国家矿产资源,扰乱市场秩序,且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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