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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贿罪共犯范围认定的理解——以“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视角
引用本文:潘晓燕.对受贿罪共犯范围认定的理解——以“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视角[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4):31-32.
作者姓名:潘晓燕
作者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对非身份者认定为受贿罪共犯,既要符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也要符合“两高”《意见》的规定。“特定关系人”成立受贿罪共犯必须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必须有共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关 键 词:受贿罪共犯  认定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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