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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议会的主要职权和立法程序
摘    要:南非议会制度源于英国。现行宪法仍保留《威斯敏斯特法》许多特性,其核心是多数党执政的多党议会制。国家和省级有独立立法机构,地方政府实行议政合一制度,只通过地方法规。国民议会(相当于下院)由400名议员组成,任期5年。国民议会选举议长和副议长各1名,设议院主席3名。国民议会届满或解散后90天内应举行大选,选举新一届议会。全国省级事务委员会(简称省务院,相当于上院)代表各省利益,由各省议会推举代表团组成,共90人。省务院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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