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型故意与过失犯罪法定刑同一的立法完善--从故意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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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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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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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故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重于同类型过失犯罪的.各国刑法多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过失犯罪的种类在立法上大大少于故意犯罪,且其法定刑明显轻于同类型故意犯罪.但我国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犯罪和玩忽职守犯罪等少数犯罪的法定刑却是相同的,有必要予以区别、修正,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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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类型故意与过失犯罪 法定刑不同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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