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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
摘    要: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金会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管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基金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年度检查  民政部  代表机构  公益事业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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