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腿就走要承担啥后果责任 |
| |
作者姓名: | 小保 |
| |
摘 要: | 从内地县城来到沿海城市,我大开了眼界。凭我的专业,我很快与一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三千.报酬是内地的三倍。干了一年后,在一次同乡聚会上.我发现和我从事同一种工作的同乡月工资都在五千以上。同乡们都劝我跳槽.立马走人,我的一位同乡同学为我选好了新的单位,并要我聚会后的第二天就过去。我有些犹豫,不提前向我所在的企业说一声,立马就走是不是有责任要承担。可我的同学说劳动合同法取消了违约责任,你又没有和企业签有竟业限制条款,企业也没有对你进行专业培训.你有啥责任要承担。请问,事情真的像我同学所说的那样吗?
|
关 键 词: | 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 沿海城市 限制条款 专业培训 企业 内地 工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